2、首先,藥品不良反應的定義不正確。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壹款第壹項: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劑量下發生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或意外反應。
3、其次,"藥品質量不合格也可能給患者帶來有害反應"。這句話是正確的。上述網友的回答是錯誤的。藥品質量不合格並非必然給人帶來有害反應。比如藥物含量、水分、崩解度等不符合標準規定,在法律上也判定為質量不合格,但壹般不會對人造成有害反應。妳光用澱粉、蔗糖做藥片,不含任何藥物成分,這就是假藥,可妳就跟吃了糖丸壹樣,妳說有危害嗎?頂多耽誤疾病治療。
4、還是那句話,"要根據藥品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判定藥品質量是否達標"。這句話似乎也沒錯。藥品檢驗機構是國家法定的藥品檢驗機構,它出具的檢驗報告具有法律效力,當然可以作為判定依據,但不是唯壹依據,生產企業的出廠檢驗和下壹家的進貨檢驗也可以作為判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