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有主任醫師簽名的疾病證明書壹份;
2、準備好出院小結,門診病歷的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3、拿兩份門診特殊病種審批表,要醫師填寫簽名,醫保中心和參保人各壹份;
4、準備好身份證復印件和壹寸彩色相片;
5、帶好相關證件和社會保障卡,到當地社保中心,申請辦理特殊病種;
6、辦理好後,到指定醫院去電腦錄入,就可以檢查或者拿藥。
特殊病種包括:
1、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鎮痛治療;
2、腎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療;
3、腎臟、肝臟、心臟瓣膜、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
4、糖尿病;
5、系統性紅斑狼瘡;
6、高血壓;
7、冠心病;
8、腦血管意外後遺癥;
9、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慢性肺心病。
綜上所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