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檢查學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制,是否具備餐飲服務許可證,環境衛生是否整潔,從業人員健康證是否有效,索證索票制度是否落實,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情況。
地方人民政府對學校食品安全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監管責任,教育部門負行政責任,學校負主體責任。強調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明確學校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學校校長作為法定代表人申請辦理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鄉鎮中心學校所轄村(含教學點)有條件的食堂,應以中心學校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