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發展的決定強調,藥品是預防和治療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要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價格、廣告和使用的管理。藥品雖然具有商品的壹般屬性,但關系到國家發展規劃和人民生命健康,非常特殊。從使用對象看,以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為目的,有目的地調節人體生理機能,並有規定的適應癥、用法用量要求;從使用方式上:患者除了外觀無法識別其內在質量,很多藥物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而不是由患者的選擇決定。同時,使用方法、數量、時間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使用效果。誤用不僅可以“治病”,還會“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藥品是壹種特殊的商品。藥品的質量也有顯著的特點:與其他商品不同,有不同的質量等級:優等品、壹等品、二等品、合格品等。,都是可以賣的,而藥品只有符合或者不符合要求才可以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