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指受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即專利技術,是國家承認的專有技術,在公開的基礎上受到法律保護。這裏的“專利”特指技術方法——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技術或方案。(所謂專有技術,就是擁有專有權的技術,這是壹個更大的概念,包括專利技術和技術秘密。壹些不屬於專利和技術秘密的專業技術,只有在壹些技術服務合同中才有意義。專利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是指向國家審批機關提交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後,在該國規定的時間內授予專利申請人對該發明的專有權,並需要定期繳納年費以維持在該國的保護狀態的發明。
第三:是指專利局出具的確認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享有專利權的專利證書,或者是指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專利文件,是指具體的物質文件。在這裏,專利的前兩個含義雖然不同,但都是無形的,第三個含義是指有形的物質。“專利”壹詞可以只指其中壹個意思,也可以包含兩個以上的意思,具體情況壹定要聯系上下文來看。關於“專利”的概念,人們壹般認為是專利機構根據發明申請而出具的文件,描述了發明的內容,產生了壹種法律狀態,即專利發明只能用於(包括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等。)經專利權人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