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罰沒金額達20萬元以上的案件;
2、需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3、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照的案件;
4、具體辦案機構在定性處罰時有疑惑,提出申請需要案審會集體討論的重大疑難案;
5、法制機構與辦案機構意見不壹致的案件;
6、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7、在實踐中對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和相關規範性文件在理解、適用上遇到的亟待研究解決的案件和各市提請的重大、復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