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三條人民警察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四條 人民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忠於職守,清正廉潔,嚴守紀律,服從命令,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