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議價和定點競價的區別:
1、定點競價期限基本上是壹年,壹般是通過招標確定定點供應商,在壹年中,所確定的采購設備、貨物和服務,按照日常提出的供貨或服務需求。
2、定點議價由定點供應商根據合同規定進行供貨和服務,定期結算和支付。定點采購特點是工作量較輕,壹次采購,長期供貨和服務,容易操作。
制度須知
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價格是受價值規律控制的,其變化因素很多,不易掌握;供應商容易受利益驅動,壹旦中標,不再爭取好的價格和好的服務,停留在招標時的水平上。
由於政府采購采購量的不確定因素,當采購量長期低於投標預計量且有壹定的幅度時,供應商的積極性就會受到挫折,就要影響到供貨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