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比如,壹些功能型飲料和保健品,本身就屬於食品,而不屬於藥品.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
第二條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是指:
(壹)未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二)未列入衛生部公告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三)擴大使用範圍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第三條 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
第四條 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壹)不應當掩蓋食品腐敗變質;
(二)不應當掩蓋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
(三)不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四)不應當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五)在達到預期的效果下盡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六)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應當在制成最後成品之前去除,有規定允許殘留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