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雞有異常表現時,應及時報送技術員或獸醫進行檢驗診斷,找出病因。
(2)註意對癥用藥。在防治雞病時,壹定要根據雞病的癥狀,選用對癥、有效的藥物進行治療。如條件許可,應根據藥敏試驗的結果選擇藥物;對壹般細菌性感染,使用常見抗菌藥物,連用3~5天即可。
(3)註意藥物選購。選購可靠廠家生產的藥品,凡無生產廠家名稱、聯系地址、生產許可證的藥品都不是合格藥品,不要使用。
(4)註意準確用藥。壹定要嚴格按說明書用藥,並掌握好療程。
(5)要堅持輪換用藥和穿梭用藥的原則,同種藥物不宜長期使用。
(6)產蛋期盡量少用藥,如非用不可,應選擇低藥殘藥物。
(7)選擇適當的投藥方法。
(8)聯合用藥時註意藥物的配伍禁忌。
(9)用藥要考慮經濟效益和藥物的有效性,不追求新特藥。
(10)用藥要考慮雞的體況、日齡及季節等因素。使用藥物時不能照搬照套,要結合實際情況靈活使用。
(11)杜絕使用禁用藥物。主要包括:有致畸、致癌、致突變作用的獸藥;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的獸藥;影響動物生殖的激素類或其他具有激素樣作用的物質及催眠鎮靜類藥物;未經國家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產的獸藥。
(12)限制使用某些人畜***用藥,主要是青黴素類和喹諾酮類的壹些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