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農村商業銀行積分規則
積分累計範圍
1.持卡人使用江宇信用卡進行交易,可以累積積分的項目有:壹般借記消費、郵購分期付款、靈活分期付款。
2.不能累積積分的項目有:房地產、汽車銷售、批發、醫院、學校、慈善機構、支付、船舶銷售、運輸、政府服務、大型企業批發、煙草分銷、保險銷售、保險保險、直銷、典當行、縣鄉優惠-房地產和汽車、縣鄉優惠-批發。也不包括網上消費、預借現金、銀行收費(包括信用卡年費、信用卡利息及罰息、預借現金費、逾期費及《重慶農村商業銀行信用卡(個人卡)章程》和《重慶農村商業銀行信用卡(個人卡)收單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及本行信用卡中心規定的其他項目。
積分的累積模式
1.如果用江宇信用卡消費1元產品,最低分是1。計算日期為該筆消費的銀行記賬日期的次日。
2.江宇信用卡主卡和副卡積分合並計算,副卡積分累計到主卡。
3.江宇信用卡的消費積分在卡的有效期內全年有效,續卡後積分可以累計使用。
4.如果信用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因任何原因被退回,或因簽購單糾紛被退回款項,或其他原因,銀行將扣除原本通過該交易獲得的積分。
積分查詢
持卡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獲得積分:
1,江宇信用卡對賬單;
2.致電江宇信用卡24小時熱線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