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工或使用開箱、x光機和防爆儀器等設備檢查和發現可疑物品;
3.檢查進入特殊場所或隔離區域人員的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及其隨身物品;
4.檢查離開海關的運輸工具、貨物和證件;
5.依據法律法規暫扣、沒收可疑物品,將違規或違法者移交執法部門處置;
6.匯總和上報突發事件、特殊情況和應急預案的啟動信息,撰寫自查報告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