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先生,鎮江市京口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於2021年12月參加鎮江惠民保。
確診
2022年3月經鎮江市某三甲醫院確診為肺癌。
出險
住院後接受了手術、化療、特定高額藥品等相關治療,***發生醫療費用106.7萬元,其中醫保範圍內費用73.5萬元。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56.3萬元後,個人應承擔:醫保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17.2萬元,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費用12萬元,住院期間發生目錄外特定高額藥品費用21.2萬元。
理賠
參加“鎮江惠民保”99元,則可報銷項目為:
a.醫保目錄內個人自付費用:×70%=11萬元
b.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費用:×70%=7.4萬元
c.特定高額藥品費用保障:×60%=12.1萬元
合計報銷:11+7.4+12.1=30.5萬元
個人承擔減少比例:30.5÷=60.5%
參加“鎮江惠民保”299元,則可報銷項目為:
a.醫保目錄內個人自付費用:×80%=12.6萬元
b.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費用:×80%=8.4萬元
c.特定高額藥品費用保障:×70%=14.1萬元
d.重度惡性腫瘤補償金:2萬元
合計報銷:12.6+8.4+14.1+2=37.1萬元
個人承擔減少比例:37.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