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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藥品安全監管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5個工作日)
藥品GMP監察室對藥品GMP認證申請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報秘書處批準。
(壹)申報的藥品GMP認證申請及相關材料符合要求的,藥品GMP檢查辦公室制定藥品GMP認證現場檢查計劃,出具《藥品GMP認證現場檢查通知書》,收取藥品GMP認證檢查費用。
(2)申報材料不能滿足審評要求的,出具《藥品GMP認證補充材料通知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不予受理的,出具《藥品GMP認證不予受理通知書》,退回藥品GMP認證申請及相關材料:
1.沒有《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藥品生產企業證書》和藥品批準文號。
2.新設立的藥品生產企業沒有國家衛生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
3.列入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標準的藥品品種。
4.具有試驗藥物標準的藥物品種。
5.其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