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如果藥品檢驗項目的檢驗時間跨越了2022年8月18日和2022年8月20日,那麽檢驗日期應該填寫為“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0日”。
需要註意的是,在填寫檢驗日期時,應該盡量準確地反映檢驗的實際時間,以便讀者理解檢驗結果的有效性。同時,如果檢驗報告需要提交給相關部門或者作為日後檢驗的參考,那麽檢驗日期也應該盡量詳細,以免產生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