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是食物。《食品安全法》第99條對“食品”的定義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傳統上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2.茶壹般是指可以用來泡茶的常綠灌木茶樹的葉子,以及用這些葉子沖泡的飲料,後來擴展到所有用植物的花、葉、種子、根沖泡的涼茶,如“菊花茶”。用各種藥材沖泡的“涼茶”,在中國文學中也叫雷雅。
1,茶是食物。《食品安全法》第99條對“食品”的定義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傳統上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2.茶壹般是指可以用來泡茶的常綠灌木茶樹的葉子,以及用這些葉子沖泡的飲料,後來擴展到所有用植物的花、葉、種子、根沖泡的涼茶,如“菊花茶”。用各種藥材沖泡的“涼茶”,在中國文學中也叫雷雅。
1,茶是食物。《食品安全法》第99條對“食品”的定義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傳統上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2.茶壹般是指可以用來泡茶的常綠灌木茶樹的葉子,以及用這些葉子沖泡的飲料,後來擴展到所有用植物的花、葉、種子、根沖泡的涼茶,如“菊花茶”。用各種藥材沖泡的“涼茶”,在中國文學中也叫雷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