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的執業範圍
執業藥師的執業範圍包括藥品生產、藥品管理和藥品使用。執業藥師可以銷售中藥飲品(中藥材),也可以銷售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包括西藥和中成藥),但執業西藥師不能銷售中藥飲片,所以執業藥師的執業範圍更廣。
執業藥師的權力和義務
1、執業藥師基本準則執業藥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對藥品質量負責,以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為基本準則。
2、執業藥師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規、政策,對違法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制止、拒絕執行或向上級報告的建議。
3.執業藥師負責執業範圍內的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參與本單位藥品全面質量管理的制定、實施和違規行為的處理。
執業藥師註冊三年,到期必須申請重新註冊。申請執業藥師註冊,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上工作;經執業單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