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患者服藥後出現不良反應時;或者過去有不良反應史。
③患者依從性不好時;或者患者認為療效不理想或者劑量不夠有效的時候。
(4)病情需要時,處方中藥物的適應癥和劑量超過規定劑量(需醫生雙簽字確認);當處方中的用法用量與說明書不符時。
⑤患者正在使用配伍禁忌或配伍不當的藥物(如有明顯配伍禁忌,應盡快與醫生聯系,以免發生糾紛)。
⑥需要進行血漿濃度監測(TDM)的患者。
⑦近期對藥品說明書進行了修改(如商品名、適應癥、禁忌癥、劑量、有效期、貯存條件、藥物不良反應等)。
(8)近期發現患者使用的藥物出現嚴重或罕見的不良反應。
⑨使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患者;或使用特殊藥物(抗生素、抗真菌藥、抗凝血藥、抗腫瘤藥、雙膦酸鹽、鎮靜劑和安眠藥、抗精神病藥等。)和特殊劑型(緩控釋制劑、透皮制劑、吸入劑)。
⑩同壹藥物有多種適應癥或用法用量復雜時。藥品重新包裝,包裝標識不清時。使用需要特殊儲存條件的藥物時,或使用接近有效期的藥物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