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航為例。攜帶毒品上飛機的規定如下:
1.可攜帶不超過100毫升的固體藥品和液體藥品登機(放射性藥品除外)。液體毒品超過100 ml的,需要醫生證明。
2.旅客攜帶液體、凝膠、噴霧類液體藥品(含中藥)必須附有醫生處方或醫院證明,藥品數量以旅客在飛機上所需為準,對容器、塑料袋無要求。藥品要單獨交給安檢人員進行x光檢查。
無處方購藥的,應按要求用100 ml容器包裝,用1升透明塑料袋攜帶。
擴展數據
機場安檢註意事項:
1.請不要試圖在托運行李、手提行李和個人物品中攜帶任何民航禁止攜帶的物品。?
2.如果您攜帶“三超”(超大、超大或超重)出行,請提前咨詢您所乘坐航班的航空公司。?
3.接受證件查驗時,請提前準備好登機牌和有效乘機證件(應與訂票時使用的證件相同),並主動交給證件查驗員查驗。?
4.請將您行李中的筆記本電腦、雨傘、充電寶、液態物品分別取出並通過x光機檢查後,再接受您隨身行李的安全檢查。
5.接受人身安全檢查前,請取出金屬物品(如手機、鑰匙、手表、香煙、硬幣等。)並把它們放在行李或籃子裏,以便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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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寶安國際機場-安全常識及註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