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動攤販需要的證件如下:
(1)本人健康證明;
(2)相關工作證;
(3)衛生許可證;
(4)工商證明;
(5)納稅證明;
(6)如果經營食品還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
2、法律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照經營。
第三條
下列經營活動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
(壹)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地點、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用品,或者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依法不需要取得許可的人民勞務活動;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依法不需要取得許可的活動;
(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依法不需要取得許可的活動。(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不需要取得許可或者登記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查處;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查處。
第七條
經營者未取得許可和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予以查處。
二、辦理健康證需要的材料
辦理健康證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
2、身份證復印件;
3、壹寸免冠照片兩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