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食品監管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軍糧和自供食品的監管由中央軍委依據《食品安全法》制定。
因此,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主要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另外還有農業部門(包括管理畜禽的畜牧部門、管理水產養殖的海洋漁業部門、管理珍禽異獸的林業部門)、質監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相關產品的監管和進出口食品的檢驗檢疫)、衛生部門(負責消毒餐具的監管)、工商部門(打假保(負責消毒餐具的監管)、工商部門(打假)、鹽務部門(食鹽專營管理)、食安辦(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公安部門(食品犯罪偵查)、水務或水利部門(飲用水和自來水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