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診所把成藥對外出售,無醫師處方或醫師處方上只寫“XX丸,XX膠囊”,那就屬於賣成藥行為,那這個“XX丸”必須經過審批(經省級藥監部門批準),沒經過審批就是非法生產藥品和銷售假藥。
根據2011年5月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銷售假藥罪屬於行為犯,有這種行為就可以入刑。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