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官網顯示,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應當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者按刑事責任進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