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報銷範圍:1、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2、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2)不屬於報銷範圍:1、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藥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夥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