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
化妝品(文號《衛莊子》)是指應用塗擦、噴灑或其他類似方法,分散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發、指甲、口唇、口腔粘膜等),以達到清潔、消除異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品。
2011年12月1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於貫徹實施《化妝品命名規定》有關事項的通告。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在《化妝品命名規定》發布實施前已批準或備案使用的產品名稱或商標名稱,原則上可以繼續使用,存在嚴重誤導、欺騙消費者情形的除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負責化妝品技術審評的技術審查、行政許可技術審評延期通知書、行政許可技術審評意見書及相應的補充資料、審評申請書的發放和接收工作。化妝品技術審評信息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網站查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