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保證系統應確保藥品的設計和研發體現GMP(2010版)的要求;生產管理和質量控制符合新版GMP的要求;管理職責明確,采購和使用原輔料及包材正確無誤;中間產品能得到有效控制;具備確認、驗證的實施,並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檢查、檢驗和復核;每批產品必須經質量授權人批準後放行;在貯存、發運和隨後的操作中可以保證藥品質量;按照自己按操作規程,定期檢查評估質量保證體系的有效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