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藥品管理規定》,醫院書記作為醫療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有權利對醫院的藥品耗材進行管理。具體包括:制定藥品耗材采購計劃、審核采購合同、監督藥品耗材的配送和使用、制定藥品耗材管理制度等。
醫院書記對藥品耗材的管理是為了保障醫療機構的正常運轉和患者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