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06年2月28日修訂通過,並於2006年2月28日起施行。
經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於2013年2月28日修訂,自2013年2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