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制劑批準文號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後需要繼續籌建的,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按照原申請籌建程序提出重新註冊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醫療機構采購藥品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采購記錄。藥品購進記錄必須註明藥品的通用名稱、生產企業(中藥材註明產地)、劑型、規格、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批準文號、供應商、數量、價格和購進日期。藥品采購記錄必須保存1年以上,但不得少於3年。所以選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