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交材料:
1、《執業藥師再次註冊申請表》 2 份;(請到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填報並打印)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3、原《執業藥師註冊證》正、副本;
4、近期壹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張;
5、《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證書》;
6、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7、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並對材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
8、按申報材料順序制作目錄。
(二)註意事項:
1、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要求簽字的須簽字,每份加蓋印章。使用 A4 紙打印或復印,按照申請材料目錄順序裝訂成冊;
2、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註明日期,個人簽字和加蓋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