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配合執法人員做了現場檢查筆錄,並表示以後將不再銷售藥品。執法人員告訴記者,貨架上的物品有的屬於藥品,而有的則屬於營養食品,具體屬於哪種,還需進壹步甄別。隨後,執法人員將相關物品登記保存,並帶回藥監分局調查處理。若經調查證實這家港貨店確屬無證經營藥品,藥監部門將進行立案處理,相關藥品將被沒收,並按案值的2至5倍對店主進行處罰。
藥監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近期,該局加大了對港貨店無證經營藥品的查處力度,若涉案金額較大,且所售藥品對消費者造成傷害,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藥品安全關乎群眾身體健康,希望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個體經營者莫違規從事藥品銷售,如果店內有藥品在售,應即刻主動下架,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