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並在有效期內。
2、食品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食品經營許可證被撤銷、吊銷或者食品經營許可被撤銷的,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註銷手續。
3、材料:申請材料需要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同時出示申請材料的原件進行核對,申請人必須在該復印件上註明與原件壹致的字樣或者文字說明,或者在復印件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