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國家醫保局公布《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明確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國家基本藥物等7種情形的目錄外藥品,可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擬新增藥品範圍,調整後的新版藥品目錄將於年底公布。
此外,被國家藥監部門撤銷、吊銷或者註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綜合考慮臨床價值、不良反應、藥物經濟性等因素,經評估認為風險大於收益的藥品這兩類藥品將調出目錄藥品的範圍。
擴展資料:
根據國家醫保局公布的規則,三類藥品將被調整支付標準,包括:
1、在協議有效期內協商的藥品,按照協議重新確定支付標準。
2、根據企業申報或專家評審,有必要對支付範圍有限的協商藥品進行調整。
3、與同壹治療領域的其他藥物相比,近年來藥物的價格/成本明顯較高,占用了大量資金。
這些調整可能會降低支付水平,即使這些藥物暫時沒有從名單上刪除。在這方面,改革的“先鋒”福建已經進行了試點。
大量醫療保險中藥註射劑結算價格減半甚至直接降為零。
澎湃新聞-2020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方案公布!新增與新冠肺炎治療相關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