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購貨物類、服務類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2萬至10萬(不含)的按原規定執行,采用專家小組市場詢價方式采購。
(三)采購工程類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10萬元(不含)以下的,按學校原入圍的工程隊零星修繕相關規定執行。
采購貨物類、服務類、工程類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10萬元至100萬元(不含)的應進行政府采購。政府采購方式可根據項目特點選擇邀請招標、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壹來源、詢價采購或法定的其他政府采購便捷方式如網上超市直購、議價和競價方式。其中10萬元至50萬元(不含),因特殊情況進行政府采購無法滿足采購需求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或黨委會研究同意後可自行組織采購,應做好自行組織采購的內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