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醫藥品管理局12號文(2019)《國家醫藥品管理局關於將化妝品中遊離甲醛的檢測方法等9種檢測方法納入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的通知》第壹條國家醫藥品管理局組織起草了《化妝品中遊離甲醛的檢測方法》《化妝品用化學物質兔角膜上皮細胞體外短期暴露試驗、皮膚過敏:局部淋巴結試驗:DA、皮膚過敏:局部淋巴結試驗:BrdU-ELISA、化妝品用化學原料體外皮膚過敏:直接多肽反應試驗、化妝品中斑蝥素和氮芥的檢測方法、化妝品中10α-羥基酸的檢測方法、細菌恢復突變試驗其中,前五種檢測方法新增並納入《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詳見附件1);後四種檢測方法為修訂後的檢測方法,替代《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