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廣告審查發布標準》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和國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發布,其發布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證醫療器械廣告的真實、合法與科學。該標準***18條,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同時,1995年3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醫療器械廣告審查標準》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