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衛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中的食品衛生責任。
擴展數據:
餐飲、食堂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時應審查的內容:
1,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
2.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位置、環境、建築結構、布局、間距和面積。
3、廁所、加工間、更衣室、倉庫、供水、通風、照明、防塵、防鼠、防蟲、垃圾存放、清洗、消毒、餐具等衛生設施和設備的設置。
4.食品采購、儲存、加工和食品供應過程中的汙染控制措施。
5.員工健康檢查;(六)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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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