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研究生的培養單位須具備符合國家保密要求的保密條件及保密工作機構,建立由導師牽頭、研究生教育相關部門、保密工作機構配合的工作機制,對涉密研究生及有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開展經常性的保密監督檢查和教育。
涉密研究生的培養單位應嚴格控制涉密研究生的數量和國家秘密知悉範圍,涉密研究生壹般只能接觸、知悉、產生和處理秘密級國家秘密事項;確需接觸、知悉機密級國家秘密事項的,應由導師提出申請,報培養單位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