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品與壹般商品不壹樣,因此不能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來看待,也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相應規定;
2、如果是因為藥品質量有問題而退貨,那麽藥店不退貨就是違法的;
3、如果是因為其他原因要求退換藥品的,藥店不退換藥品是合法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除藥品質量問題外,藥品壹經售出,不得退換。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因為藥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但如果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如果經營者拒絕退貨,消費者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壹百七十二條
除藥品質量問題外,藥品壹經售出,不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