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駐瓊機構和在瓊註冊登記企業已在本省使用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實行過渡期通行證備案管理。
3、未辦理登記、通行證或通行證超過有效期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進入本省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