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體六統壹,即統壹人員管理、財務管理、物資調配、醫療業務質量管理、健康服務管理、資源信息互通互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