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可以在定點的藥店買藥。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時,如果參保人參加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則可使用個人帳戶中的資金進行購藥;此外,社保卡的金融賬戶中若有存入資金也有等同於普通銀行卡的支付功能可用於購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