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的理論依據是 "光吸收定律",即朗伯-比耳定律,當用適當波長的單色光照射溶液中的吸光物質時,吸光度與吸光物質的濃度和透光率與液層厚度的乘積成正比。這就是朗伯-比勒定律。它可以表示為:
A=Kbc
式中,A 為吸光度,無單位。b 為液層厚度,即通常使用的吸收池厚度,單位常取 cm。c 為溶液濃度,單位不固定,可以是 mol/L,也可以是 g/L、mg/mL 等。K 是比例常數,又稱吸收系數。K 與入射光的波長、溫度、溶劑性質和吸收物質等多種因素有關。K 與多種因素有關,如入射光的波長、溫度、溶劑的性質和吸光物質的性質等。如果除了吸光物質外,其他因素都是固定的,那麽 K 值就只與吸光物質有關。如果溶液的濃度以 mol/L 為單位,透射層的厚度以 cm 為單位,K 用符號 "ξ "表示,稱為 "摩爾吸收系數"。
上述公式可用於單組分測定。如果測定多組分,可使用吸光度之和,前提是吸光物質吸收光的等離子體之間互不發生化學反應。即:
A=A1+A2+......An
在使用儀器時,要根據測定物質的入射光選擇合適的波長、參比溶液、顯色劑、吸光度值範圍、濃度範圍等,視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