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可以通過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輸入藥品外包裝的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碼、區號、電話後,可直接查詢到該藥品的:藥品通用名劑型制劑規格包裝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有效期至批準文號及藥品流向等信息。
如果為非第壹次查詢則會顯示之前相應的查詢記錄。
擴展資料:
電子監管碼:
從2007年國家藥監局發布《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8號),到2010年剛發布的《關於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194號),國家正把監管範圍從4大類藥品擴大到基本類藥品這壹範圍並逐步向更廣的範圍分類分批拓展。
目前電子監管碼已經從16位升級到20位,企業準確登記其產品的商品編碼後,電子監管碼可以建立與商品編碼的對應關系,完成在零售領域的結算計價功能。
生產企業通過電子監管碼將產品的生產、質量等源頭信息傳輸到監管網數據庫中,流通企業通過電子監管碼進行進貨檢查驗收並將進貨信息傳輸到監管網數據庫中,在銷售時將銷售信息傳輸到監管網數據庫中,這些數據信息可供消費者進行真假與質量查詢,供政府進行執法打假、質量追溯和產品召回管理,供企業了解市場供求情況、渠道銷售情況和涉假信息。
百度百科-藥品監管碼
百度百科-藥品電子監管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