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國際交流個人郵遞物品的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港澳臺交流個人郵遞物品的限值為800元人民幣,50元人民幣以下的免稅。按照大部分個人郵遞物品(不包括奢侈品和其他非生活必需品)分別適用10%和20%的進口稅率計算,收件人壹般只需繳納50元至200元人民幣的稅款。
擴展:
《中華人民***國海關法》第六十條 進出口貨物的納稅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稅款;逾期繳納稅款的,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繳稅款。稅款;逾期繳納的,海關應當加收滯納金。納稅義務人或者擔保人逾期不繳納稅款超過三個月的,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海關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海關可以采取下列強制措施:
(壹)書面通知存款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二)依法變賣應稅貨物,以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三)依法扣留、變賣稅款;
(四)依法扣留、變賣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海關采取強制措施時,前款所列納稅人、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執行。進出境物品的納稅人應當在物品放行前繳納稅款。
中國政府網 -- 海關總署:1月1日起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