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偏方大全网 - 藥品說明 - 2019上虞區農村醫療保險

2019上虞區農村醫療保險

保險邊肖幫妳解答,更多問題可以在線解答。

紹興市上虞區2015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解讀

(2)“特殊”疾病:

1.特殊疾病門診醫療:即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為400元。特殊疾病規定門診診療目錄內的醫療費用報銷標準與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標準相同。

2.特殊疾病範圍:

(1)惡性腫瘤放射治療;(2)尿毒癥門診腎透析;(3)器官移植後的抗排斥治療;(4)器官衰竭(心、肺、肝、腦、腎);(5)腦血管意外恢復期、腦癱(限未成年人);(6)患有心、腦和腎並發癥之壹的III期高血壓;(7)糖尿病並發感染或心、腎、腦、眼、神經系統並發癥;(8)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9)系統性紅斑狼瘡(心、肺、腎、肝、神經系統並發癥之壹);(10)嚴重精神障礙;(11)血友病;(12)慢性乙肝(活動性乙肝)、乙肝肝硬化、慢性丙肝。

3 .“特殊”疾病申報程序:

經醫療機構確診後,本人按規定向鄉鎮(街道)社保部門提供相關資料,經審核同意後,在紹興市確定兩家定點醫療機構(其中壹家必須是上虞區的基層醫療機構)進行診治。

參保人員特殊疾病門診治療應在紹興市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確需轉往紹興市外特約醫療機構或市外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的,由定點醫療機構相關專業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醫師提出轉診意見,社保經辦機構備案。轉到上虞區外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特殊疾病門診就醫的,個人在特殊醫療機構統籌10%,在非特殊醫療機構統籌25%,再按75%的標準結算報銷。

  • 上一篇:雲南迪慶消防外地戶籍可以報嗎?
  • 下一篇:安徽省心臟起搏器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偏方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