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和容器必須符合藥用要求,保證人體健康和安全。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包裝材料和容器材料必須安全、無毒、無味、無汙染,不會對藥品產生不良影響。同時,包裝材料和容器結構必須能夠有效地保護藥品,防止藥品受到外界環境的汙染和破壞。
包裝和容器的尺寸、形狀必須符合藥品的特性和使用要求,便於儲存、運輸和醫療使用。比如片劑需要有壹定的厚度和硬度,以保持藥物的穩定性和有效性;膠囊需要有壹定的硬度和圓整度,以保證藥物的質量和安全。
必須在包裝和容器上標明藥品的名稱、規格、用法用量、生產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方便消費者選擇和使用。同時,標簽上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誤導消費者。
對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和容器,必須定期進行質量檢驗,確保藥品質量安全。不符合標準的包裝和容器必須及時制止和處理。
總之,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和容器必須符合藥用要求,以保證藥品的質量和安全,保護人體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