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五十條規定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庫房區內設置相應的消防栓、水池、滅火器、沙袋等消防器材,庫房周圍有防火隔離帶,庫房顯眼處公示“危險物品倉庫,嚴禁煙火”等警示牌。
第四十七條,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並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倉庫防火安全須知
1、倉庫保管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
2、嚴禁在庫區內動火、抽煙;嚴禁在庫區內或周邊安全防護距離內試放煙花爆竹產品。
3、嚴禁在庫房內臨時拉線用電照明;嚴禁在庫房內用鐵器清理垃圾。
4、嚴禁酒後進入庫房;嚴禁將火具帶入庫房。
5、嚴禁兒童進入庫區玩耍;未經批準,嚴禁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庫區。
6、進入庫區的車輛必須加戴防火罩。車輛在裝卸時必須熄火。
7、進入倉庫,接觸煙花爆竹產品人員,必須觸摸靜電接地裝置,導出身上的靜電;嚴禁穿戴釘底鞋,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物;嚴禁在庫房內打手機等。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