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包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環境保護部等機關部門。食品藥品監管局是對食品藥品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關單位。
法律目標:《中華人民**國食品安全法》第五條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