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診所作為提供醫療服務和藥品銷售的經營單位,需要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年營業額9萬元以下的個體診所,可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免征增值稅。對年營業額9萬元以上的個體診所,按照定期定額戶管理規定繳納增值稅。